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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6 01:39:42  浏览:813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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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05]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64号)下发后,一些地区询问逾期未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税收处理和申请延期申报退(免)税等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外贸企业自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起90日内未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企业须向主管税务机关征税部门进行纳税申报并计提销项税额。上述货物属于应税消费品的,还须按消费税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二、外贸企业对上述货物按下列公式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法定增值税税率)×法定增值税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1+征收率)×征收率
三、对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出口企业须按照复出口货物的离岸价格与所耗用进口料件的差额计提销项税额或计算应纳税额。
四、对出口企业提出延期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除按国税发〔2004〕6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4〕113号)第一条规定执行外,出口企业提出书面合理理由的,可经地市以上(含地市)税务机关核准后,在核准的期限内申报办理退(免)税。
五、为切实落实上述规定,各地税务机关要加强征税与退税环节的衔接,建立和完善征税与退税部门沟通协调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
六、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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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1995年2月17日,财政部

国务院各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根据财政部颁发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现就企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三、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省南京市“7•28”地下丙烯管道爆燃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苏省南京市“7•28”地下丙烯管道爆燃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安委办〔2010〕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

2010年7月28日10时11分左右,扬州鸿运建设配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运公司)在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万寿村15号的原南京塑料四厂旧址,平整拆迁土地过程中,挖掘机挖穿了地下丙烯管道,丙烯泄漏后遇到明火发生爆燃。截至7月31日,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120人住院治疗(重伤14人)。事故还造成周边近两平方公里范围内的3000多户居民住房及部分商店玻璃、门窗不同程度破碎,建筑物外立面受损,少数钢架大棚坍塌。

事故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有关部门立即核实情况,全力指导救援工作,尽快扑灭大火;全力抢救受伤人员,疏散处于危险地区的群众,确保安全;尽快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防止次生灾害和污染。江苏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有关部门及南京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及时赶赴现场,指挥组织抢险救援,开展现场处置、伤员救治、事故调查和善后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及事故简要经过

这次事故中被挖掘机挖穿的地下丙烯管道于2002年投入使用,途径原南京塑料四厂旧址,公称直径159毫米,输送压力2.2兆帕,输送距离约5公里,用于金陵石化公司码头向南京金陵塑胶化工有限公司(该公司由江苏金浦集团控股)输送原料丙烯。该管道目前属于江苏金浦集团所有。事故发生时,该管道处于停输状态,管道内充满丙烯。

原南京塑料四厂已于2005年停产,所在地块近期正由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办事处进行商业开发利用。鸿运公司议标后对该地块进行场地平整。鸿运公司的小型挖掘机械为了回收地下废弃管道的钢材,7月28日上午9时30分左右,进行作业时挖穿了丙烯管道,造成大量液态丙烯泄漏。现场人员在撤离的同时并报警。10时11分左右,泄漏的丙烯遇到附近餐馆明火引起大面积爆燃。当地消防部门接110转警后,先后共出动36辆消防车和2000余名消防干警赶到现场,组织救治伤员和现场处置,有关单位将泄漏点两端的阀门关闭。15时许,现场火情得到初步控制。23时左右,被挖穿的丙烯管道两端用盲板隔离。7月29日5时23分,现场明火熄灭。经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监测,事故未造成环境污染。

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经调查分析,初步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安全管理缺失,鸿运公司组织的施工队伍盲目施工,挖穿地下丙烯管道,造成管道内存有的液态丙烯泄漏,泄漏的丙烯蒸发扩散后,遇到明火引发大范围空间爆炸,同时在管道泄漏点引发大火。

三、应当深刻吸取的教训和有关工作要求

这起事故伤亡惨重,教训极为深刻。特别是继辽宁省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后,半个月内再次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管道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必须引起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高度重视和警觉。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涉及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城镇地面开挖施工的安全管理。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地面开挖施工作业大量增加。各地要针对城镇地面开挖施工安全作业涉及部门和单位多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城镇地面开挖施工作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项目管理单位在组织项目施工前,要认真查阅有关资料,全面摸清项目涉及区域地下管道的分布和走向,制定可靠的保护措施。凡是涉及地下管道的施工项目,开始前施工项目管理单位要召集管道业主、施工和现场安全管理等有关单位,召开安全施工协调会,对安全施工作业职责分工提出明确要求。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进行作业,严禁在不明情况下,进行地面开挖作业。管道业主单位要对地下管道情况进行现场交底,并作出明确的标识,必要时在作业现场安排专人监护。规划、建设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城镇地下管网档案资料,进行城镇规划时要加强对已有地下管道的保护和避让,确保地下化学品管道的安全。

(二)切实加强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安全管理,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的各项规定,及时清理管道保护范围内的违章建筑,严防管道占压。管道业主单位要对石油、天然气管道定期进行检测,加强日常巡线,发现隐患及时处置,确保石油、天然气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

有关企业要立即对所有的化学品输送管道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完善化学品管道标志和警示标识,健全有关资料档案,要落实管理责任,对化学品管道定期检测、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处理。需要政府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地方各级安委会要明确辖区内化学品输送管道的安全监管工作的牵头部门,立即开展全面排查,摸清辖区内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有关情况、化学品输送管道穿越公共区域的情况以及公共区域内地下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情况,特别是要摸清辖区内地下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的有关情况,并建立档案。督促有关企业进一步落实业主安全生产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针对地下化学品输送管道普遍存在的违章建筑占压和安全距离不够的问题,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彻底消除隐患,确保化学品输送管道的运行安全。

(三)切实加强高温雷雨季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今年我国极端天气多,夏季又是危险化学品事故多发时段,各地要针对当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契机,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以防泄漏、防火灾爆炸为重点,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强化夏季“四防”工作(防雷、防汛、防倒塌、防泄漏爆炸),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辖区内有关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切实采取措施,做好夏季高温雷雨季节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针对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专家队伍,加大应急投入,完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储备,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类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要严肃认真开展事故调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

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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