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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23 11:11:09  浏览:850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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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

抚府办发〔2012〕28号





临川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抚州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抚州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中心城区集体所有土地上征收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要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房产管理局为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委托征收房屋所在辖区内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征收实施单位),负责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的具体工作。临川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督促协调。

市直有关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工作职责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开展工作。

第四条 征收实施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协助房屋征收部门根据有关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拟订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批准后的方案应及时公布,并在公布方案的同时发布房屋征收公告。

第五条 项目责任单位在市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前,应按有关法规办理并取得发改委、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及项目资金证明,并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第六条 征收实施单位应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用途、结构、建筑面积、构筑物及土地上附属物、户数、常住在册户口人数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建档。房屋建筑面积的认定,以实际丈量为准,面积的计算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房屋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涉及征收相关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村、组及被征收人应积极协助和予以配合,常住户口在册人口数、户数应经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定。

第七条 房屋征收实行一次性货币补偿和公寓房安置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选择补偿安置方式。

第八条 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评估机构确定货币补偿金额时,应当综合反映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环境、容积率、结构、成新、层次、建筑面积等情况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九条 选择公寓房安置补偿的规定:

(一)被征收主体房屋(以下简称主房)按“征一还一”安置公寓房,安置公寓房的公摊面积计入还房面积。被征收主房与公寓安置房结构不同的,按重置价结算结构差价。

主房是指经过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建设的、用于家庭人口生活起居的住宅房屋,房屋结构功能符合民用住宅建筑规范条件,房屋外围墙体与房间相衔接且独立成幢。其主要特征:拥有卧室、堂厅(客厅)、厨房、正规门窗,具有生活所需的水、电、卫生设施。

(二)被征收主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按人均60平方米安置公寓房。

(三)被征收人选择的公寓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主房面积部分,按一次性货币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大于应安置面积的,超出面积在10%以内按建筑成本价购买,超过10%以上部分按就近市场商品房价格购买。

(四)公寓安置房的分配按照“先拆迁先选房”和抽签选房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按房屋拆除时间顺序,经验收合格后发给选房号,以选房顺序号选房。经验收认定为同时拆除的,抽签确定选房顺序号。

房屋拆除由具备相应建筑企业资质的单位统一实施,并对施工安全负责。

(五)公寓安置房的办证

1.被征收人公寓房安置到位后,应按办证规定提交相关资料给征收实施单位,由征收实施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统一办理国有划拨土地房屋产权证。

2.被征收人要求公寓安置房办理商品房产权证的,应按申请之日该公寓安置房地段基准地价及容积率计算的楼面地价的50%补交土地出让金,再按规定办理商品房产权证。

(六)公寓安置房物业管理费5年内由征收部门支付70%,被征收人支付30%。5年后由业主自行缴纳物业管理费。

第十条 被征收人的附属用房一律按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不计算安置面积。

第十一条 城镇居民及异地农民在被征收地的农村祖业房屋,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不予公寓房安置。

第十二条 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按重置价给予货币补偿,不予安置。

第十三条 征收用于公益事业的学校、医院、福利院、敬老院等非生产经营性房屋及其附属物,征收实施单位应依照城乡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当地政府已有规划建设的,按照重置价格实行货币补偿。

第十四条 对认定属违法建筑和超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一律不予补偿安置,并由规划或国土部门作出限期拆除决定,逾期不自行拆除的,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由规划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由处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第十五条 房屋室内装修补偿金额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或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第十六条 地面上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标准按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1年3月14日公布的《关于印发抚州至吉安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及规费缴交标准的通知》中第一项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核算补偿金额。

有关设施迁移补助标准:电、有线、宽带、电话等设施的迁移费按相关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补助,具体金额在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

第十七条 临时安置过渡费、搬迁费补助标准:选择一次性货币补偿的,给予6个月一次性临时安置补助费;选择公寓房安置的,补助时间从签订征收合同到取得公寓房钥匙,另再增加3个月;临时过渡费补助标准按征收主房建筑面积每月6元/平方米计算,最低不低于400元/月·户,过渡期限及过渡费支付月度在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

搬迁补助标准:属住宅房屋的,按800元/户计算(公寓房安置的按2次计算);属生产性用房的,按建筑面积16元/平方米补助或按照国家规定的货物运输、设备拆卸搬迁安装计费标准计算搬迁补助费,也可以委托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第十八条 选择公寓房安置的农户,可以自愿转为非农城镇居民,经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后,享有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第十九条 被征收户安置人数按农村常住户口在册人口计算,并应经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定。独生子女按2人计算;原为本村农业户口的现役士兵、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监狱服刑和劳教人员均可计算为安置人口。空挂户、搭挂户人口不予计算安置人口。

第二十条 为加强房屋征收管理,有效解决征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按照房屋征收面积安排征收工作经费,其标准为:征收项目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30元、1万平方米以下的按每平方米40元支付。

第二十一条 公寓安置房建设由规划部门提出选址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公寓安置房建设单位应根据规划要求,按照城市居住小区的模式进行规划设计、配套建设。公寓安置房的建筑楼层、结构、房型、户型面积及交房标准、期限等应在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

第二十二条 为鼓励提前搬迁,凡在公告规定的征收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合同并拆除完毕的,对被征收人按主房建筑面积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及方式在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中明确。

第二十三条 在征收公告规定的征收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不明确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机关按照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个人阻挠、辱骂、殴打征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或阻碍房屋征收工作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在实施项目征收与补偿安置过程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发布拆迁公告或正在实施拆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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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矫治原理的再研究——“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

张忠海


一、“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提出的时代背景
  毒品已成为人类社会的公害,据1998年公布的数据,全世界吸毒人数达2.182亿,占全球总人口3.78%。每年吞噬着数万人的生命! 毒品的泛滥直接危害人民的身心健康,并给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巨大威胁。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毒品在我国卷土重来、死灰复燃以后,短短十多年时间,毒祸已迅速蔓延到全国1600多个县市,由贩毒、吸毒诱发的盗窃、抢劫、诈骗、卖淫和各种恶性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着国家和地区的治安秩序,已构成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之一。2003年底仅全国累计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达105万人以上。更为可怕的是,吸毒者一旦成瘾,要想彻底戒除就非常困难,全世界公认的“复吸率”竟高达90%,甚至95%以上。【1】
  面对严峻的态势,禁毒工作刻不容缓,我国政府提出了: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控制非法供应和防止滥用并重,禁止和打击一切从事毒品犯罪活动的禁毒工作的方针。戒毒工作作为禁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重视。社会各界专家对戒毒模式提出了很多的理论和方法,如“杨氏1+1戒毒法”、针炙疗法、“福康片”和“益安口服液”等等。江苏省劳教系统根据国家禁毒委员会2004-2008年禁毒工作规划的精神和司法部《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了“三期一延伸”的戒毒模式,重点从生理、心理、行为等方面对戒毒劳教人员进行矫治【2】。从劳教戒毒工作的要求来说,我们急需要一些有关劳教戒毒模式的理论支撑,以及戒毒手段上的创新。
  “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是从人脑信息加工处理的角度研究吸毒者“心瘾”原理及矫治方法,它不同与许多专家从医学、化学、生物学、社会学的角度解释吸毒者“心瘾”问题,这是戒毒矫治领域的 “歌德巴赫猜想”,也是戒毒工作的一次理论创新,对指导劳教戒毒工作实践有着重要的意义,其对推进劳教戒毒矫治工作的影响深远,将使劳教戒毒矫治工作科学化上了一个台阶。
二、“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的社会价值
  在劳教戒毒矫治工作中,“三期一延伸”的戒毒流程模式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在实践中“三期一延伸”的戒毒流程模式还存在着以下一些问题:一是系统设计不完善,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各试点单位工作都是在学习中探索,没有形成统一的操作手册;二是系统实践运行周期长,从劳教人员进入劳教所算起,一个劳教人员戒毒矫治流程的所内运作时间需要2至3年,所外运作时间需要3至5年;三是参与戒毒矫治流程的劳教人员的人数还很少,三个试点劳教所的劳教人员人数仅占总人数的5%-10%;四是劳教人员进入戒毒矫治流程状态的时间很有限,试点大队虽规定严格实行“六三”制,即每天组织劳教人员6小时劳动锻炼、3小时教育矫治活动,劳动生产不下达经济指标,但实践中许多因素很难保证劳教人员进入戒毒矫治流程大队就能进入戒毒矫治流程状态。五是民警的警力和矫治水平都有限,试点大队的警力要求按不低于劳教人数的15%配备,这相当于一名教授带六名研究生,试点阶段还可能,推广阶段是做不到的。
针对“三期一延伸”的戒毒流程模式试点阶段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认为以“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为理论依据,开发《劳教戒毒矫治康复训练系统》软件,运用心理脱敏原理强化训练劳教人员抑制心瘾渴求能力,提高劳教人员抗复吸能力,使“三期一延伸”的戒毒流程模式取得更好的矫治效果。这样不仅可以克服系统实践运行周期长,参与戒毒矫治流程的劳教人员的人数少,劳教人员进入戒毒矫治流程状态的时间很有限,民警的警力有限等问题,同时还可以让进入戒毒流程劳教人员和参与流程管理的民警尽快地熟悉“三期一延伸”的戒毒流程模式的内容和要求,对戒毒矫治民警起到培训的作用。
三、 “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的框架构思
(一) “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的理论依据
“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是根据贝克(Beck)认知治疗(Cognitive therapy)理论而产生的,认知治疗的基础理论来自于信息加工之理论模式,认为人们的行为、感情是由对事物的认知所影响和决定。例如,如果人们认为环境中有危险,他们便会感到紧张并想逃避。人们的认知建立在自己以往经验的态度和假设基础之上。认知治疗指出,心理障碍的产生并不是激发事件或有良刺激的直接后果,而是通过了认知加工,在歪曲或错误的思维影响下促成的。歪曲和错误的思维包括主观臆测,在缺乏事实或根据时的推断;过分夸大某一事情的意义;牵连个人,倾向将与己无关事联系到自己身上;走极端认为凡事只有好和坏,不好即坏,不白即黑。错误思想常以“自动思维”的形式出现,即这些错误思想常是不知不觉地、习惯地进行,因而不易被认识到,不同的心理障碍有不同内容的认知歪曲,吸毒劳教人员大多面对问题,只强调不利因素,而忽视有利因素。对自己,对现实和将来都持消极态度,抱有偏见,认为自己是失败者,对事事都不如意,认为将来毫无希望。他们在认知加工过程中存在歪曲的思维工序,产生错误思维定式,因此认知治疗重点在于矫正患者的思维歪曲。认知治疗的基本方法步骤可分为:①帮助患者认识思维活动与情感行为之间的联系;②帮助患者认请消极歪曲或错误的思维,检验支持和不支持自动思维的证据③帮助改变歪曲的或错误的思维方式和内容,发展更适应现实的思维方式和内容。
(二)“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的基本内容
“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这一设想是以人工智能电脑构架和程序运行方式(人脑反效仿模型)为参照对象。我们假设人的大脑工作机理,等同(反效仿)于电脑工作机理,大脑的计算处理能力,等同于电脑CPU的计算处理能力;大脑的长时记忆存取(包括信息容量),等同于电脑的硬盘存取(硬盘的容量);大脑的短时记忆和瞬时记忆存取, 等同于电脑的内存的容量。人的动机和意志就是一道电脑程序,行为过程是程序运行的过程,行为的表现结果是程序运行的结果。吸毒人员的“心瘾”,即吸毒人员反复寻觅摄取毒品行为,就假设为一道目标明确指向摄取毒品行为、反馈机制为明显正向强化、循环次数为无数次,运行结果到“死机”为止的“电脑病毒程序”。
“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对吸毒行为的理解分为几个过程(原理如下图):
(1)原始发生行为。吸毒人员初次吸毒前对毒品知识毫无了解,没有建立预防控制系统,面对毒品的诱惑力,吸毒人员初次吸毒前对毒品的诱惑力为零(A=0),在偶然突发事件中,由于自身认知水平低,辨别能力差等因素,对毒品毫无防范意识,经过不住引诱和好奇,产生了第一次吸毒行为(即原始发生行为)。
(2)初次体验与评价。在回味原发行为,初次体验与评价时,如果缺乏应急控制防预设定程序,在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并不大的情况下,就可能作出下一次要再尝试的判断,即需求量子起动产生(N=1);同时如果有一套有效应急控制防预设定程序,即便在有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的情况下,此时的自控力还能抵挡诱惑力,即自控力大于诱惑力(Kz>Y)(诱惑力是包含渴求积累量和需求量子的函数,Y=f(A)+f(N+1)),还有可能作出下一次决不要再尝试的判断,即需求量子没有起动(N=0),摄毒行动终止。
(3)需要和动机产生。在需求量子的激励下,就会设定再次摄毒行为预想的需要目标,这一需要就是下一步行动的动机,动机产生动力,吸毒人员就会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行为障碍等客观条件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同时需要可能因突发事件发生变化,目标可能会发生转移,摄毒行动终止,但原摄毒行动的需求量子没有变化(N=N)。
(4)“前台程序”的运行。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即:1、毒品有源2、取货有路3、经济有钱4、人身自由等等,情境向实现的方向发展(即“前台程序”), 再次摄毒行为目标得以实现,需要得到满足(生理欣快,心理舒畅),心瘾渴求积累量降到零(A=0),诱惑力释放(Y=0),摄毒行动终止;同时在客观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即:①禁种禁制、②禁售、③无钱、④关押等等,心瘾渴求量虽未降到零,需求量子也没消除,因外界客观条件限制,他控力Kt>诱惑力Y,摄毒行动终止。
(5)“前台程序”下的再次体验与评价。在再次体验与评价 (生理反应,心理反应)中,认知链式建立动机与行为相关的需求记忆,需求记忆被强化,需求量子产生一级增量(N=N+1),渴求积累量A=A+B(N+1)、自控力Kz=-f(A)+f(N+1)、诱惑力Y=f(A)+f(N+1)都实现一次运算,当自控力Kz诱惑力Y,使摄毒行动终止。
(5)需求满足。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用替代的方法,如“美沙酮”等替代疗法,让其再次摄毒行为目标得以实现,需要得到满足(生理欣快,心理舒畅),或不产生戒断反映,心瘾渴求积累量降到零(A=0),诱惑力释放(Y=0),摄毒行动终止;
(6)需求记忆消失。在再次体验与评价 (生理反应,心理反应)中,认知链式建立动机与行为相关的需求记忆,通过类似“脑手术”的方法将需求记忆直接归零(N=0 A=0),摄毒行动也会终止。
(7)控制“后台程序”运行。通过对主观能动性的控制,如控制①自动思维、②情境回忆、③实现联想、④自由幻梦等前意识和潜意识活动,进而控制后台程序运行数次,即减少N指数,此时吸毒者心瘾渴求量虽未降到零,需求量子也没消除,但因对主观能动性活动的限制,减低了诱惑力的升量,降低了对毒品渴求的愿望。通过对再次体验与评价 (生理反应,心理反应)中建立动机与行为相关记忆程式因子的调整,如A=A+B(N)中的正B(N)转向负B(N);Y=f(A)+f(N)中的正f(A)和正f(N)转向负 f(A)和负f(N);Kz=-f(A)+f(N)中的 负f(A)和正f(N)转向 f(A)转向和负f(N),简单地说就是改变目标指向、解除正反馈机制,提高自控力Kz,降低诱惑力Y,当自控力Kz>诱惑力Y时,摄毒行动就能自我终止,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控制住了“心瘾”。
(四)“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的实现环境
通过劳教戒毒场所与自愿戒毒、强制戒毒等诸多环境的横向比较研究,我们认为能够实现“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的最好环境是劳教戒毒场所。
(1)有条件抑制“前台程序”运行。劳教戒毒场所通过对吸毒劳教人员的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能够抑制“前台程序”运行。这是家庭戒毒、社区戒毒、医疗戒毒等自愿戒毒环境无法实现的。
2)有能力控制“后台程序”。劳教戒毒场所通过对场所软件硬件的建设,以及对吸毒劳教工作的探索,已经有足够的能力运行并控制“后台程序”,这是家庭戒毒、社区戒毒、医疗戒毒环境无法实现的。
(3)有时间运行 “后台程序”。劳教戒毒场所的吸毒劳教人员劳教期是12到36月,有足够的时间运行并控制“后台程序”,这是强制戒毒(期限3个月)环境无法实现的。
(五)“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的实现手段
“后台程序”戒毒模型假设的实现手段方法有许多种,《劳教戒毒矫治康复训练系统》是我们联想到青少年网络成瘾行为机理而设想的一种重要手段。《劳教戒毒矫治康复训练系统》集知识学习、强化训练、心理测试和场景测评于一体软件。以游戏的形式设置一到十关,让矫治对象在游戏中学习并强化戒毒康复知识。首先对矫治对象进行精神征状、人格、行为类型和阿片类药物依赖(毒瘾)性等方面的心理测试,判断其精神状态、人格、行为倾向性和毒瘾等方面因素,然后让其进入训练营,将心理健康知识、法律法规知识和戒毒矫治康复知识方面的训练和学习按难易程度分成十个部分,学习内容可设计成动画FLASH、视频VIDEO和游戏GAME等形式,打通关设计多种知识的考核和高危情境测评,采用积分制,让矫治对象在训练中得到正确的肯定,同时建立动机与行为相关的需求记忆的正确认知链式,长期的科学训练使正确认知程序进入潜意识,有效地控制“后台程序”心瘾的自动运行。设想积分为10万分者,出所复吸期为6 个月以上,积分为30万分者,出所复吸期为12 个月以上,积分为50万分者,出所复吸期为36 个月以上,照此推算积分为100万分者,出所复吸期可能为120个月以上。这样也可能使吸毒者产生“游戏瘾”、“网瘾”,即便是产生“游戏瘾”、“网瘾”,但从社会危害性的角度看,总比“毒瘾”好。(作者单位:江苏省女子劳教所 此文于2007年11月获首届江、浙、沪禁毒工作论坛三等奖)


注释:
1、高叙法《吸毒成瘾是脑疾病》,心理咨询网站,2005年5月。
2、葛大德,《江苏省劳教局戒毒矫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江苏省劳教局,2005;
参考文献:
1、赵敏,《康复和生活技能训练》,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1998年;
2、汪向东主编,《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增订版》,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年12月;
3、赵敏,郝伟,杨德森等,《海洛因依赖者复吸相关因素的前瞻性研究》,中国临床心理卫生杂志,2001年第2期81-83;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条例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条例

(2009年3月27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9年5月22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 2009年6月3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二届]第2号公布 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村级公路的管理和养护,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州行政区域内村级公路的管理和养护,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村级公路是指建制村或者自然村与干线公路、县乡公路以及其他建制村或者自然村之间相互连接的公路,包括所属的桥梁、涵洞、隧道、渡口。

第三条 州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订本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制度;

(二)筹集村级公路管理养护的本级补助资金,明确相应的补助标准和办法;

(三)督促县(市)足额筹集村级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第四条 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订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办法,建立管理养护工作机制;

(二)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用于村级道路管理养护,督促本县(市)各方面养护资金及时到位;

(三)制订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有关村级公路管理养护的具体职责,督促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开展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第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养护本行政区域内村级公路,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实施村级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工作;

(二)落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资金;

(三)选择村级公路养护单位或者个人(农户);

(四)组织村级公路受灾的抢修和修复;

(五)组织村民委员会开展村级公路路产保护和路权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者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村级公路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在村级公路管理养护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村级公路路产保护和路权维护;

(二)在上级补助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养护资金或者投工投劳;

(三)民主推荐村级公路养护者。

第七条 州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全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

(二)下达省级补助养护资金使用计划,监督和考核全州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情况;

(三)为村级公路养护提供技术标准和技术服务。

第八条 县(市)交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拟订村级公路养护建议计划并按照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

(二)检查指导村级公路养护工作;

(三)管理村级公路养护资金;

(四)组织养护工程招投标和发包;

(五)做好村级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六)为村级公路养护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养护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

第十条 村级公路的绿化,由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并组织村民委员会具体实施。

第十一条 村级公路养护资金的来源:

(一)国家、省专项补助的资金;

(二)各级财政安排的资金,其中州、县(市)财政每年每公里安排各不低于300元;

(三)村民委员会依法筹措的资金;

(四)社会各界的捐资等其他资金。

第十二条 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村级公路养护的实际需要,随着里程的增加和地方财力的增长,增加财政养护资金。

第十三条 村级公路养护资金由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拔付到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养护合同拨付给养护人员。

村级公路养护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接受审计、财政和上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置村级公路道路交通标志。

第十五条 在村级公路及其边沟外缘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超限车辆行驶;

(二)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堆积物;

(三)毁坏行道树、道路交通标志、道路安全设施;

(四)倾倒垃圾、打场、晒粮;

(五)采石、取土、沤肥、排放污水、损坏道路的引水灌溉;

(六)擅自设置路障;

(七)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设施;

(八)其他侵占、毁坏村级公路的行为。

第十六条 贪污、挪用、侵占村级公路养护资金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对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村级公路管理养护造成其失养和严重损坏的,由相关部门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未造成村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村民委员会进行劝阻和批评教育,乡(镇)人民政府限期改正;造成村级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民委员会要求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情节严重的,由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擅自砍伐村级公路行道树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村级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未列入上级养护范围的乡道养护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条例》中关于村级公路管理养护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经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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